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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 第十二屆詞曲‧唱作人大賽

2016Oct 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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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研國際‧阿里音樂 第十二屆詞曲·唱作人大賽
— 想要稱霸樂壇 先拿下這個冠軍 —


台灣、星馬、海外地區專用報名表www.him.com.tw/HIM_12th.doc


()活動主題
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屆詞曲·唱作人大賽
 
()大賽宗旨
華研第十屆詞曲·唱作人甄選,是由“華研國際音樂”和“阿里音樂”共同主辦的大型原創詞曲創作暨唱作歌手評選活動。我們將提供最豐富的詞曲經紀資源和最專業音樂平臺,旨在長期且不間斷地發掘和培養華語樂壇演唱創作生力軍。為廣大音樂愛好者,提供最直接實現和表達自我的機會。今年更由以往的網路詞曲大賽,增加了唱作人實體落地的評選賽制,精彩可期,是熱愛唱作的你一圓夢想的最佳舞臺
 
()大賽組織
主辦單位:華研國際音樂 阿里音樂
協辦單位:蝦米音樂 阿里星球  華研文化基金會
 
()活動期間 201610預計201702月結束
 
()海選收件期間:20161017~20170117
活動賽區北京/上海/廣州/成都
 
()賽程
第一階段  2016年10月17日 -2017年01月17日
階段概述  海選徵稿
 
第二階段  2017年01月17日 -2017年02月17日
階段概述  初選階段
 
第三階段 2017年2月份 (日期暫定 實際日期另行公佈)
階段概述  公佈作曲組、作片語入圍名單及唱作人組四賽區複賽名單 並展開落地比賽(每位選手現場演出報名歌曲,進行評比)
第四階段  2017年02月份 (日期暫定 實際日期另行公佈)
階段概述  唱作人組由於北京落地決賽(演唱複賽歌曲再另加一首原創曲,現場進行評比) 並將公佈作曲組、作片語最終得獎名單
 
(一)     比賽方式
唱作人組
1.  海選: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唱作人,僅能通過所屬地區官方郵箱及線上提交方式進行報名及投稿,提供參賽者詳細資料、所選擇賽區及參賽作品的參賽檔、視頻或音訊。投稿作品一經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初賽參賽選手。
2.  初賽:進入初賽的選手,由評委初評,優秀作品有機會獲得華研音樂X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的推薦展示。
3.  複賽(名單將公佈于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及華研官網首頁):根據各賽區評比結果,前10名進入各賽區複賽現場比拼,10進3選出總決賽12名候選人。
4.  決賽:進入決賽的選手(12位),將於北京進行現場演出,經由評審最終選出冠亞季軍及各佳作獎項歸屬。
備註:
落地比賽評分標準:詞25%、曲25%、編曲25%、演唱25%
作曲組
1. 海選: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作曲人,僅能通過所屬地區官方郵箱
或線上提交方式進行報名及投稿,提供參賽者詳細資料及參賽作品的參賽檔、音訊。投稿作品一經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初賽參賽選手。
2.初賽:進入初賽的選手,由評委初評,優秀作品有機會獲得華研音樂X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的推薦展示。
3.複賽:將選出10名作品入圍、公佈于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及華研官網首頁
4.決賽:將由10名入圍作品中,選出最終前三名作品
作片語
1. 海選: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作詞人,僅能通過所屬地區官方郵箱
或線上提交方式進行報名及投稿,提供參賽者詳細資料及參賽作品的參賽檔、歌詞文字。投稿作品一經審核通過,即可成為初賽參賽選手。
2.初選:進入初賽的選手,由評委初評,優秀作品有機會獲得華研音樂X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的推薦展示。
3.複選:將選出10名作品入圍、公佈于阿里音樂創作大賽專區及華研官網首頁
4.決選:將由10名入圍作品中,選出最終前三名作品
 
(二)     獎項設置
唱作人:冠軍(一名):獎金新台幣10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  亞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5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  季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25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  佳作(二名):獎牌一座
作曲::冠軍(一名):獎金新台幣10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亞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5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季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25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佳作(二名):獎牌一座
作詞::冠軍(一名):獎金新台幣10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亞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50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季軍(一名): 獎金新台幣25000元,獎盃一座
      佳作(二名):獎牌一座
1. 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,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。
2.  本次大賽獎金之相關獎金,為含稅的金額;本次大賽獎金之相關稅金,由大賽主辦方代扣代繳。
 
(三)     報名方式
1.  報名日期:2016年10月17日-2017年01月17日
2.  報名方式:
    內地線上選擇參賽組別
    ●唱作人組:
    欲以音訊投稿者,線上上提交報名表格,並上傳音訊參賽作品;  
    欲以視頻投稿者,線上下載報名表格,並將參賽視頻作品之檔案連同報名表發送到官方郵箱(playmusic@aliyun.com);
    視頻投稿要求:
    演唱一首創作歌曲,並錄製成視頻(伴奏方式不限但不可為清唱),不得為某一場Live演出的側拍,並需於視頻開頭講述:(我是XXX,參加第十二屆華研x阿里詞曲‧創作人大賽,演唱的歌曲是XXX)
●作曲組
線上提交報名表格,並上傳參賽作品;每人限上傳兩首作品
●作片語:
線上提交報名表格,並上傳參賽作品;每人限上傳兩首作品
 
    臺灣星馬海外地區
●唱作人組:
1.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
2. 填妥資料並勾選 □唱作人組 及欲報名之賽區(主辦單位有最終決定權)
3. 若欲使用視頻報名需先將拍攝好的視頻上傳youtube,並將youtube影片網址連同報名表(歌詞請填入報名表中)寄至華研創作大賽官方郵箱(play12@him.com.tw)
視頻投稿要求:
演唱一首創作歌曲,並錄製成視頻(伴奏方式不限但不可為清唱),不得為某一場Live演出的側拍,並需於視頻開頭講述:(我是XXX,參加第十二屆華研x阿里詞曲‧創作人大賽,演唱的歌曲是XXX)
4. 若欲使用音訊報名則將報名表連同音訊檔案(mp3檔,且勿超過10mb)直接寄出即可
5. 信件標題注明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屆網路詞曲·唱作人大賽投稿 唱作人組 投稿人:XXX
●作曲組:
1.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
2.填妥資料並勾選 □作曲組
3.將報名表(word檔)連同報名歌曲之音檔(mp3檔,且勿超過10mb)寄至華研創作大賽官方郵箱(play12@him.com.tw)
4.信件標題注明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屆網路詞曲·唱作人大賽投稿 作曲組 投稿人:XXX
5.每人報名限兩首歌曲,兩首歌曲之音檔及報名表需以不同封郵件寄出
●作詞組:
1.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
2.填妥資料並勾選□作詞組
3.將歌詞打入報名表格中,並將報名表(word檔)寄至華研創作大賽官方郵箱(play12@him.com.tw)
4.信件標題注明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屆網路詞曲·唱作人大賽投稿 作片語 投稿人:XXX
5.每人報名限兩首歌詞作品,兩首歌詞須單獨填入兩份個別的報名表中
 
(四)     投稿要求
1.  原創且未有商業行為之音樂作品,按照組別之投稿要求參賽。
2.  唱作人組甄選物件為個人、團體均可,但演唱及創作需為同一人。
3.  原創人員必須與任何經紀公司、唱片公司或同類型傳媒公司無任何形式的經紀合約、詞及曲創作人合約或任何類似及相同的合約關係。
4.  詞曲的語言、風格、形式不限
5.  參選作品(唱作人組、作曲組)必須以人聲演唱,並輔以樂器伴奏且不得為清唱(A Capella不在此限);
6.  參賽作品主題健康,內容不得違反現行法律、法規;不得含有任何侵害協力廠商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名譽權、隱私權等內容;不得含有出售、 商業推廣等直接或間接商業目的。
7.  下列作品不在參賽範圍:
1) 任何形式的剽竊和翻唱。一經主辦單位協同評委會判定,即失去參賽資格。 對剽竊和翻唱認定結果可能涉及的糾紛,主辦單位不承擔責任。
2) 被錄製成音像製品並已公開出版做實體發行的作品;
3) 已獲中央或省級各類新歌評選活動獎項的作品;
4) 已將參賽作品版權售予、或贈予、或合作,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擁有作品完全著作權的作品;
5) 已向傳媒或發行社投遞作品尚未得到退回通知的作品;
6) 已參加任何正在舉辦尚未公佈結果的原創活動的作品;
7) 參賽者與任何海內外詞曲版權/經紀公司,有現存合約之關係。
8) 參賽作品曾(已)參加過其他比賽、或獲獎,或曾出版或商品化過,且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。
9) 為確立評審作業之效率、保密、公正、權威性與利益回避原則,凡本活動之主辦協辦與贊助單位之員工與其親屬皆不得參加此比賽,一經發現違反此規定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
 
(五)     參賽作者規則
1.  參選者年齡、性別、地區、國籍不限。
2.  以每首原創歌曲之創作人(或團體)為參選單位。
3.  每個參選單位,投稿作品不得超過二首。
4.  唱作人組之投稿人(或團體)必須為投稿作品之作曲人或作詞人,即歌曲之著作權人。
5.  參賽作者必須完全同意並遵守本次大賽章程,參賽者完成報名後,即視為其已經閱讀、完全同意並自願遵守本大賽章程
6.  參賽作者所填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準確,不得填寫虛假資訊;填寫虛假身份資料的,一經確定即取消比賽資格;
7.  違反章程規則條款的選手,主辦方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,並可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,主辦方有權對大賽章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。
8.  獲獎之參賽者需將其入選作品之著作權,專屬授權由華研音樂經紀代理,華研音樂經紀享有與參賽者優先簽署專屬作者合約之權利。
 
(六)    權益
本次大賽主辦單位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對於本次原創音樂大賽享有以下權益:
1.  根據附件的許可使用參賽作品,並獲取相關收益;
2.  以宣傳大賽為目的,合理使用參賽歌手的肖像和姓名;
3.  其他與本次歌手大賽有關的各項商業權益,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贊助費用等。
4.  合作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和主辦單位的協定約定進行;
5.  贊助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和主辦單位的協定約定進行。
6. 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可配合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全球華人網路詞曲創作大賽公開宣傳及評比之相關活動。
 
(七)    章程的修改與解釋
本次大賽章程的組織章程部分的修改權、解釋權歸大賽主辦單位。報名參賽人須同意並遵守上述規定。
 
(八)    協辦方權益體現
1.  阿里音樂品牌權益:
a)  大賽全名為”2016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二屆詞曲·唱作人大賽”;
b)  大賽所有官方宣傳物料上以醒目方式體現阿里音樂Logo;
c)  複賽及決賽現場口播“2016華研國際x阿里音樂第十二屆詞曲·唱作人大賽,感謝阿里音樂支援!”;
d)  比賽之評委至少有一名為協辦方指派之專業評委;
e)  協辦方自費派出一名代表于線下比賽做現場協助。
2.  阿里音樂使用者權益:
a)  所有的入選複賽選手必須入駐蝦米音樂人;
b)  協辦方在獲得華研國際授權參賽作品的前提下,有權自費與參賽選手合作發行單曲、EP、專輯或者合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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