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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害關係人及公司治理專區INVESTOR

公司治理
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,設置一名稽核主管。稽核對象包含本公司及各子公司。依年度稽核計劃執行稽核作業,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,並於稽核完成後,出具稽核報告,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監察人及獨立董事查閱,定期由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,並辦理部門自評,針對缺失定期追蹤改善情形。

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 :

依據本公司 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、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辦法 之規定,內部稽核人員之設置,依工作範圍及業務內容配置適當人數及適任之專任稽核人員,稽核主管資格除符合法令規定外,其任免需經董事會通過,稽核主管為公司之經理人,薪資報酬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定期評估。
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:
 
稽核主管按月呈報獨立董事內控查核情形,定期列席公司董事會,進行稽核報告。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年一次會議,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;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。
 
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,就本公司財報查核、財務狀況及內控查核情形充分溝通,並聽取獨立董事、監察人及內部稽核主管的意見。
截至目前為止,本公司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、會計師溝通情形良好。